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3]6号)文件精神,为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6月16号上午,国资处联合纪委、保卫处、后勤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在资源环境应用技术大楼前集合,组织开展校园端午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检查工作小组分为三组,先后来到污染物分析与资源化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环学院、物电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重点对实验室安全设施(消防、通风等)、实验室基础安全(水、电、气安全、个人防护安全等)、化学品安全(管制类化学品、气瓶、危废处置等)、机电安全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检查。
国资处处长李书明在检查中特别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切实负起责任,落实落细安全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国资处下发整改通知,相关单位要逐条逐项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