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暑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自查的紧急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2023年7月23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发生校园体育馆坍塌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为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明确要求以及教育部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请各学院根据《湖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排查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面安全检查
1.请各学院实验室根据《湖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排查工作。
2.对于假期无实验活动的教学实验室,要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防止火灾、爆炸、溢水等事故的发生,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暑假期间进行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安全。实验室仪器需通电连续运行的设备或装置,须根据仪器运行要求安排人员值守或加强巡视,确保运行安全。
(二)切实落实隐患整改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2),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2的纸质档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7月29日12点之前提交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807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962529498@qq.com。
联系电话:6575008 联系人:刘淑燕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