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为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学习及准入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学习和考试对象
2023级全体新生及新进教师
二、时间安排
2023年9月13日—11月10日
三、组织形式
实验室安全学习及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应依据学科特点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学习。学习结束后,组织学生及老师进行线上考试。
四、实验室安全学习内容
1.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可参考“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http://dxyq.hbnu.edu.cn/customer/index/index.html)-安全考试-在线学习-在线练习。
2.安全学习内容不限于实验室考试系统资源,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补充。
五、考试要求
1.各学院利用学校“实验室准入考试系统”自行组卷,并组织学生及新进教师进行在线学习、考试。试卷统一命名为“2023年XX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
2.考试内容必须包括实验室安全通识知识、专业基础安全知识和消防知识。
3.试卷基本参数设置中,考前练题数量要不少于200道。
4.考试成绩以百分制为例,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考试不合格者需再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后再参加补考。考试及补考必须在11月10日前完成。
4.考试结束后,各学院打印考生成绩表。考生打印成绩合格单。
六、其他要求
1.学院需于11月15日前向国资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提交2023年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情况报告,并附考生成绩表。
2.学院需整理相关考试合格证书与考试情况报告存档备查。
3.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未通过安全考试的学生及老师不得进入实验室。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