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09-13浏览次数:5332

关于开展2023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为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学习及准入考试,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学习和考试对象

2023级全体新生及新进教师

二、时间安排

2023913日—1110

三、组织形式

实验室安全学习及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应依据学科特点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学习学习结束后,组织学生及老师进行线上考试。

四、实验室安全学习内容

1.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可参考“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http://dxyq.hbnu.edu.cn/customer/index/index.html-安全考试-在线学习-在线练习

2.安全学习内容不限于实验室考试系统资源,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补充。

五、考试要求

1.各学院利用学校“实验室准入考试系统”自行组卷,并组织学生及新进教师进行在线学习、考试。试卷统一命名为“2023XX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

2.考试内容必须包括实验室安全通识知识专业基础安全知识和消防知识

3.试卷基本参数设置中,考前练题数量要不少于200道。

4.考试成绩以百分制为例,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考试不合格需再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后参加补考。考试及补考必须在1110日前完成。

4.考试结束后,各学院打印考生成绩表。考生打印成绩合格单。

六、其他要求

1.学院需于1115日前向国资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提交2023年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情况报告,并附考生成绩表

2.学院需整理相关考试合格证书考试情况报告存档备查。

3.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未通过安全考试的学生及老师不得进入实验室。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202391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