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特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自查自纠
(一)放假前,各学院必须组织专项检查,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毒等设施检查是否完好,确保放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空调、电扇、通风装置的开关和门、窗等处于关闭状态,以防引发安全事故。
(二)涉及危化品使用的学院要加强假期内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领用、保管及废弃物存放的管理工作,特别要注意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等物品、危化品仓库的安全管理,采取积极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三)请各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开展全面细致的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落实整改,并提交《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
二、学校现场检查
国资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将于本周二上午(9月26日)进行全校的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三、资料报送
请各学院务必在9月28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在28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电子档提交至邮箱:962529498@qq.com;纸质版由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807室。联系人:刘淑燕,联系电话:0714-6575008。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